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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工程师互认区域和行业试点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4-03-22 09:32:0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工程师奖”首次评选表彰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推动工程能力国际互认,提升工程师职业化、国际化水平,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程师互认区域和行业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卓越工程师队伍,锚定实现工程能力国际互认目标,完善工程能力评价体系,健全工程会员服务体系,拓展国际工程领域开放信任合作,推进工程能力双边互认协议落地,全力推动加入国际工程联盟《国际职业工程师协议》《亚太工程师协议》两个工程能力互认协议,促进工程师跨境有序流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大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要求,完善国际等效的工程能力评价体系,加快推动工程能力国际互认,引领广大工程科技人才为构建新质生产力、服务共建“一带一路”作出贡献。

2.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试点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关注重大国际合作工程项目和“走出去”企业的需求,考虑不同国别工程师制度的差异,坚持一地一策、一行一策、一国一策,提升实效,进一步夯实工程能力国际互认实践基础。

3.坚持协同联动、一体推进。区域试点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同,行业试点单位要与有“走出去”需求的企业深化合作,区域试点和行业试点加强联动,形成推动工程能力国际互认的工作合力。

二、试点任务

(一)区域试点

1.发挥地方工程师组织作用。加强地方工程师组织建设,组建专门工作人员队伍,完善工程师联系服务机制。

2.全面摸清本区域互认需求。深入调研本区域“走出去”企业的工程师互认需求,列出面向不同国别的“走出去”企业、国际合作项目和工程师名录清单,根据不同专业领域推荐有互认需求的工程师参加相关全国学会开展的工程能力评价。

3.协助推动双边协议落地。协助推动中国工程师联合体与境外工程组织签订的双边协议落地,推荐本区域内有“走出去”需求的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程会员取得境外工程组织的注册工程师称号或会员资格,举办境外工程师来华研修、交流研讨等相关活动。

4.服务工程师持续职业发展。依据《工程会员工程能力持续职业发展通用要求》团体标准,面向本区域内的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程会员开展持续职业发展活动,组织《中国工程师工程伦理守则》宣贯,加强优秀工程师宣传。

5.服务高水平境外工程师“引进来”。推动国际职业工程师和亚太工程师进入地方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为高水平境外工程师来华执业就业提供便利,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行业试点

1.完善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以《工程能力评价通用规范》为遵循,完善专业领域工程能力评价标准,加强质量保障制度建设,规范评价流程,全面提升工程能力评价质量。

2.全面摸清本行业互认需求。深入调研本行业“走出去”企业的工程师互认需求,列出面向不同国别的“走出去”企业、国际合作项目和工程师名录清单。

3.加强工程能力评价考官队伍建设。将部分优秀工程会员发展为评价考官,进一步扩大考官队伍规模;择优吸纳部分国际专家作为评价考官,优化考官结构;加强考官培训,提供更多评价观摩和见习机会,提升考官专业化水平;加强国际同行交流,提升考官的国际化水平。

3.开展工程能力评价。重点面向有“走出去”需求的工程师开展工程能力评价,发展具备国际互认条件的工程会员,积累工程能力评价实践案例,为加入工程能力互认协议提供支撑。

4.服务工程师持续职业发展。依据《工程会员工程能力持续职业发展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开发优质继续教育课程,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持续职业发展活动,确保每名工程会员都能高质量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持续职业发展活动。加强《中国工程师工程伦理守则》宣贯,引导工程会员增强工程伦理意识、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优秀工程会员宣传。

5.协助推动双边协议落地。聚焦重点国别,结合本行业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加强工程能力双边交流,举办境外工程师来华研修、交流研讨等相关活动,协助推荐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程会员获得境外工程师组织称号或会员资格,吸纳境外工程组织的注册工程师或会员取得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程会员资格。

三、申报主体和条件

区试试点的申报主体是省级地方科协(须联合省级地方工程师组织),行业试点的申报主体是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申报单位应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合理,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有力,能够为互认试点创造良好条件。此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区域试点

1.地方科协和地方工程师组织联合申报,有明确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任务分工。如前2年曾参与试点工作,须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已经成立地方工程师组织,并且有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和稳定的专门工作人员队伍;

3.本区域“走出去”的企业至少有3家以上,有明确互认需求的工程师不少于30人;或在本区域内执业就业的境外工程师不少于20人,且有成为中国工程师联合体工程会员的意愿。

(二)行业试点

1.以全国学会为主体进行申报,具备至少2名参加并通过2024年工程能力评价业务培训和考核的工作人员。如前2年曾参与试点工作,须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已经发布本专业领域工程能力评价规范,建立了工程能力评价保障制度,本专业领域考官(含候任)不少于15人,提供工程会员持续职业发展活动不少于3项;

3.本行业“走出去”的企业至少有3家以上,本年度有参与本专业领域评价需求的工程师不少于80人。

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

有申报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编制试点方案,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内容包括现有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具体实施内容、保障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上述材料由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如有)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31日前报送中国工程师联合体秘书处。

人:王若晨

联系电话:010-62166293

电子邮箱:wangruochen@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综合业务楼西侧706

(二)审核确认

中国工程师联合体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评议,优先遴选工作基础好、组织保障有力、预期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申报单位开展试点。

五、试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

中国工程师联合体秘书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工作调度机制,及时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督促试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评估总结和示范推广。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试点单位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试点工作负责人、责任部门和联络人,建立试点工作过程管理工作机制,按时报送工作月报,及时反馈试点进展情况以及问题和困难。

附件:2024年工程师互认区域和行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附件:2024年工程师互认区域和行业试点工作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国际合作部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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